制度与自觉同行——韩国资源回收再利用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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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造条件

    促使国民积极参与

  国民的积极参与是确保资源再利用的关键之一。为回收和处理废旧物,韩国无论城市或乡村都在居民小区内设有废弃物和垃圾分类站。汉城市西大门区大岘洞乐喜公寓,是记者生活的一个小区。这里共有11栋15层公寓,每栋公寓下都有废弃物和垃圾分类站。分类站摆放着8个大小不同的分类回收箱:玻璃制品、塑料瓶、金属制品、旧报纸、废电池、普通垃圾、旧衣服、废日光灯。每家每户都自觉地按类将废旧物品和垃圾放进指定位置。合作社定期将这些物品回收,经处理后返回生产厂家。

  扔废旧物品和垃圾收费是韩国保护环境和资源再利用的重要举措之一。韩国自1994年开始实施一种名为“垃圾重量制”的措施。这一制度规定,无论是居民还是企业、商家、机关单位必须购买各管辖区出售的环保型塑料袋装垃圾。塑料袋价格按容量大小不同,10升容量的每个800韩元(约合0.5元人民币)。不用环保型塑料袋包装而随意乱扔垃圾将被罚款100万韩元(约合6600元人民币)。废旧物品可不装垃圾袋,但必须分类直接放入废旧物品箱中。在扔废旧电视等大件物品时需每件交纳1万韩元的垃圾费。

  制度为本

  强化自觉减废习惯

  这一制度的实施,使人们养成了减少垃圾排放量和废旧物品分类的良好习惯。目前,全国废弃物和垃圾的排放量大量减少,资源回收和再利用率已接近60%。

  韩国是手机生产和消费大国,全国4800万人口中,拥有手机的人数已达3600万人。随着手机更新换代的加快,韩国每年废弃的手机达1200万台。废旧手机如何再利用已成为韩国目前在手机领域实施循环经济的大课题。负责废弃物循环使用的韩国“资源再生公社”的专家说,“废旧手机的大量产生是国家的巨大浪费,必须制订措施,节约资源和促进资源再生”。对此,韩国政府目前初步决定,把手机也列为“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中的项目,加强回收与再利用,并尽快出台再利用的具体实施细节。


  (本报汉城电)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06日 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