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样轻贱艺人的大氛围,性感的艺人=想非礼的艺人,大概也不会成立。
性感=想非礼?香港电台架势堂评选最想非礼的香港女艺人可谓香港媒体出位运作的典型。后续报道称,主持人觉得最性感香港女艺人这个题目太闷,才改为最想非礼的香港女艺人,并以主持人之一也身为女性为证,说明并无对女性不尊重之意。而有女艺人在接受采访时竟表示,大众想非礼,说明自己有吸引力。
在消费社会的流行文化中,大众不仅消费与明星相关的商品,亦消费明星经过包装后所建构的明星形象提供的幻想。于是,媒体上五花八门的最想
的艺人评选层出不穷,制造幻象来充分满足大众的消费欲望。只是发展到为了出位而打出非礼旗号,有人觉得理所当然,但更多数人的习以为常,实在让人瞠目结舌。
女权运动二百年来,女性地位逐步提高,甚至连男女平等一词也已经越来越少被提起。世界小姐这样的活动,从尊重女性的角度出发取消了总决赛的泳装比赛。而在香港竟然还出现如此这般畸形消费明星的怪现象,除了始终存在将女性当作欲望客体的集体潜意识之外,也是香港流行文化八卦化的极端表现。
在香港的娱乐小报和八卦周刊上,关于女艺人走光的图片经常以耸人听闻的形式出现在显著位置,女性身体和绯闻消息堪称两大永恒的聚焦点。刻意以女性的胸部和下半身作为哗众取宠的卖点,通过这种软色情式的操作手法迎合部分人的窥视欲。没有这样轻贱艺人的大氛围,性感的艺人想非礼的艺人,大概也不会成立。不是因为对各种耍宝卖乖式的出位习以为常,看客与艺人也不会如此的无动于衷吧?
有人以市场经济解释之,认为艺人工作,附带出卖的就是隐私和尊严,艺人就该忍受社会的种种窥探与评判。女艺人一词,女、艺只是定语,主语仍是人。世人的优越感与自信性,难道脆弱到需要用对他人的不尊重来证明吗?
为女性与艺人二者交集的女艺人,要面对的是两种传统偏见,所遭遇的是双重不被尊重,道路不可谓不艰难。但是,美丽,并不需要用亵玩证明,性感,也不需要非礼来证明。以为被想非礼可以转化为吸引力;以为同样身为女性,就能说明自己没有对女性不尊重,确实有点逻辑混乱,是非不分。艺人自身对八卦文化消费的麻木、女性自觉意识的缺失不能不说尤其令人感到悲哀。
将想非礼等于性感,虽尚未触及法律,但是违反公序良俗是显而易见的。此事虽遭来骂声一片,令人担忧的是,底线被触久了,就会被突破;看客越来越难被取悦,出位就会变成出问题。